吃饭的过程中,老赵说不聊课题,出了校门就唠家常。
他们在聊最近发生的趣事,我则一直没抬头,默默吃饭,什么菜转到面前就夹什么。
一旁的陈序同样没开口参与他们的话题,无声无息地夹菜,安安静静地吃饭。
这倒在我的预料之中。
他本来话就不多,在这种场合就更沉默了。
老赵似乎觉得不能让请来的外援军尴尬,主动问陈序:“我上次听你们李教授提了一嘴,说碰见你遛狗了。你什么时候养的狗啊?”
“半个月之前。”陈序难得多说了一句,“它叫丢丢。”
“什么品种?”老赵问。
我的注意力全都在他们的对话上,伸手随便夹了一筷子菜就往嘴里送,吃到嘴里才后知后觉地发现不对。
我被这一筷子辣椒呛得直咳嗽,陈序并没有转头来看我,只一边回答老赵的话,一边拿了水壶倒水。
“是一只串串,应该是中华田园犬和其它狗串的。很乖很听话。”
话说完,我的杯子也被他放在了我手边,动作自然顺滑,仿佛他本就应该这么做。
我猛喝了两口,又缓了一会儿才止住咳嗽。
目光无意间落在他的胳膊上,他的毛衣袖子往上捋了捋,露出的小臂上那只活色生香的玫瑰消失了,取而代之的是一层薄薄的痂。
他去洗纹身了?
心脏一空,说不清是什么滋味。
听他说这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纹的,就算老师劝过他,说纹身对以后或多或少会有点影响,但他也从没动过洗纹身的主意。
想来这个玫瑰纹身对他来说有非凡的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