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而且规矩又多,不然我也不会被流放到这里来了。”
南欢拍开宋觅的手:“要你管,本宫想去哪里就去哪里!”
宋觅立马半跪下来,把右手放在了胸前,低下了头:“公主恕罪,是我逾越了。”
都怪他,怎么能一时着急而忘了南欢最讨厌有人对她说教了呢。
南欢推开宋觅,直接赤着脚往外跑。
虽然说北塞的打扮看上去就像是不爱穿鞋的,但是实际上,还没有多少人真的能在荒漠和草原上光着脚行走。
南欢赤脚,纯粹是因为一时兴起,加上离阿爹的帐篷也近,才会这样干。
南欢跑到了主帐篷那边,一把掀开了帘子。
在帐篷里用着馕和羊奶的北塞王看见南欢顶着半头可以编完的头发,还赤着脚就跑了过来,立马头疼了起来。
“尔塞满,你赤着脚会被烫伤的!”尔塞满,在北塞的语言当中,是我的珍宝的意思,也是所有北塞人用来称呼自己儿女的称呼。
南欢在北塞王对面坐下,毫不在意地开口:“现在早得很呢,连慕呢都没有升起来,地上一点都不烫了。”
说完,南欢拿起桌上的羊奶糕咬了一口。北塞王叹了一口气,放下了手上的东西起身走到了南欢背后,把没有编完的半边头发捞了起来,继续着这项工程。
北塞的女子,因为信仰天祖女神,所以日常出行都顶着一头小辫子,这样的小辫子,自己编倒也不是不可以,但要追求好看的话,还是要其他人来编最好。
因为这样,北塞的男儿都得学会编辫子,如果不会的话,成年之后是万万迎不到媳妇的。
所以,北塞王这么一个身形高大,手掌心里都是老茧的男人,编起辫子来一点都不生疏,还能编出好几种花样来。